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2024年甘肃省“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优秀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选题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三)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四)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应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省教育厅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已主持完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在研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5.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
二、支持方式
(一)实行限额申报、竞争遴选,各学院申报数不得超过3项。
(二)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方式。其中,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4万元。学校按资助项目限额1:1比例可申报自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教育科研项目。
(二)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和申报质量,要发挥全省已有设备和第三方服务作用。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三)要做好同省科技厅等厅局的项目库查重工作,禁止“一题多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三年并纳入学术不端黑名单。
(四)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五)为突出科研育人导向,提升研究生科研训练与实践创新水平,研究生培养高校应吸纳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项目。
四、材料报送
高校教师创新基金请填写《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推荐文件和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骑缝装订。项目申报由各学院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联系人:张老师,0931-7971144,zhanggd@nwnu.edu.cn
人文社科联系人:寇老师,0931-7971671,419089691@qq.com
科学研究院
2024年2月23日